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,如何处理?


2008-08-25

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,如何处理?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,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。劳动报酬的数额,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。”这里的无效,不包括部分无效。

  (一)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,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。

  1.前提是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。如前所述,劳动合同无效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

  2.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,如果劳动者已付出劳动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;如果劳动者未付出劳动,则不存在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。

  3.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,仍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因在于:劳动合同是具有高度人身性的合同,劳动者提供的劳动,无法返还。用人单位无法返还劳动者劳动,只能支付劳动报酬以偿还劳动者提供的劳动。也就是说,劳动合同并不像民事合同一样,无效就自始无效。劳动合同无效,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仍然有效。

  (二)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劳动报酬按以下顺序确定:

  1.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报酬数额,不违反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,虽然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,用人单位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数额支付给劳动者。

  2.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报酬,但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劳动报酬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,该劳动报酬数额有效。

  3.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符合法律、法规或者国家规定,或者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报酬的数额,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。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,同类岗位劳动报酬应当大致相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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