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者提出调动、转移工作单位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应否给付经济补偿金?


2007-10-07

劳动者提出调动、转移工作单位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应否给付经济补偿金?

  答:原劳动部办公厅对《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》的复函规定,职工提出调动、转移工作单位的,应当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,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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